共同富裕/三次分配 中國一直執行中

黃智文
中國最近重點提出「三次分配」以達致共同富裕的目的。三次分配中,第一次分配指的是通過稅收,第二次分配指的是通過基本公共服務,第三是分配主要由高收入人群在自願基礎上,以募集、捐贈和資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對社會資源和社會財富進行分配,是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補充。

香港股市,中國股市等新興市場在美金相對強勢下正在吹淡風,市場傾向以負面方式演繹任何國家政策和方向。舉例,如果中國突然減息,大量釋放流動性,市場必然會將它演繹為國家經濟出現暗湧或崩潰,股市好大機會會大跌;相反,如果中國突然加息,市場必會說資金大量收緊,股市一樣好大機會大跌。大家明白這一點就好了。

「共同富裕/三次分配 」之所以在香港引起討論,是因為我們香港是全世界資本主義執行得最徹底的地方,基本連第一次分配幾乎都沒有。我們稅率可說是全球最低,即使收入最高的朋友收取的標準稅率(15%)是全球發達國家地區最低的(美國接近40%,英國45%,法國接近50%)。當我們離開這個世界之後,香港的遺產稅是0,我是說0,死了之後財產根本已與你冇關係,依舊不需要分享回這個社會,而剛才所說的國家基本上同你分身家,徵收約50%或以上遺產稅。在香港什麼都靠自己,連退休的強積金都是自己,由我們踏出社會那一步開始直至到死之後,都是百分百靠自己,也幾乎不用進行任何不自願的分配,因此在香港這個概念根本不存在。而其他西方主要發達國家,一般都透過第一次和第二次分配財富,而其中最出色的是法國。

但當然,西方國家一直以來這個再分配的方法也有很大的漏洞,就是很多富豪透過成立海外信托的模式將資產轉移和隱藏,使很多外國政府過去沒有辦法完全執行到底。但過去10年,包括美國等西方國家正努力利用自身的金融影響力量堵塞這個漏洞,包括在美國的強迫下,全球所有銀行已實施實名制,無論你有多複雜的帳戶架構,現在已無法隱藏,美國政府或海外政府都有能力向他們的國民打稅,務求做到第一次和第二次財富分配的目的。

在中國,由於實行外匯管制,一直以來中國人在境內無論你做生意和業務多成功,產生多少財富,你是非常困難將這些財富轉移到海外。過去認識很多中國富豪,從來沒有人這麼天真的認為在中國境內的財富是真正屬於他們的。每一名中國富豪都明白,只有人不在中國境內,資產不在中國境內,這些財富才真正屬於你。尤其是在習近平上台之後,國家黨政機關遠比過往更廉潔(這一點你問十個港商朋友,九個都有這樣的看法,當然還有更好的改善空間),中國本地人現在想要靜雞雞把大量國內的資金和資產轉移到海外,可謂極度困難。過去,第三次財富分配不斷在進行中,只是名義上是自願,實際是否自願,大家自己心中明白。包括阿里巴巴一早已成立阿里巴巴慈善信托基金,余鵬年也將在中國境內的大廈收益永久捐給國家,碧桂園成立國家慈善基金…例子數之不盡。這一切根本不是新鮮事,而是現在更明確更清晰更規範地在水面上做,針對中國本地發大財的朋友執行。其實只有外國朋友覺得這是新聞,對國內富豪而言根本不是什麼事。

有一點一直以來都沒有變化過,就是中國一直以來都分得很清楚,你是中國本地資金,還是外國資本。以上做法一直重點針對中國本地人和本地資金(不是說你是中國本地人但是拿了海外護照就當你是外國資金,國家不會接受這一套)。但是如果是真正外國資金,如在中國盈利賺錢,獲利離開一直都容許,只要支付相關稅項。另外他們也非常保障外國資金,一直都非常尊重海外的資金。這是為什麼到今時今日巴菲特依然大額投資比亞迪,Tesla 大額在中國投資,日本軟富依然大額持有中國科技股。

巴菲特他朝沽出比亞迪股票將6百億,或到時接近1000億落袋絕對無問題,但比亞迪創辦人王傳福想將它的股權近千億全部沽出並將資金據為己有,我深信這是不可能的,他也絕不能在腦海出現一絲的這樣想法。因此所謂的共同富裕,三次分配的政策,深信到最後實際幾乎肯定不會影響有外資持有的中國公司的盈利和估值。

如果有人認為國家會走回頭路,返去以前大鑊飯年代,請麻煩自行上網看一看這個政策全文和中國官方詳細解釋,切勿只看一般傳媒所說的觀點,自行分析和判斷。